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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0823 發表於 2016-11-8 11:04 AM

怒髮衝冠為紅顏 這情況下你的選擇?

本帖最後由 PHIL0823 於 2016-11-8 11:10 AM 編輯

又有搞笑新聞可以分享一下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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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會女友被搭訕 狂男友竟吃醋要扁「未來岳父」




蘋果日報 2016年11月08日09:39

新北市一名30歲魏姓男子,與葉姓女友(26歲)相約到永和區國中路一家薑母鴨店吃飯,
昨晚11時許魏男才到店家外,就見到女友身邊竟坐著2名中年男子,
女友似乎被2男言語逗弄得很開心,魏男一時妒火中燒,隨即衝上前拉開女友,
還與2名男子拉扯並要強押上車,見店家報警,魏男隨即開車逃離現場。


沒想到警方獲報趕到,在店家附近的中興路上攔下魏男車輛,女友氣得大罵魏男,
魏男一聽傻眼,才搞清楚誤揍「未來岳父」,在警局不斷向女友父親道歉;
但是警方攔下魏男汽車時,竟在他的車上搜出西瓜刀,仍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魏男送辦。

民眾拍下警方攔車現場,提供給《蘋果》報導;網友則留言酸諷「948794狂」、
「年輕人 太衝動了」,還提醒女方「婚前打岳父,婚後打老婆」,
也說「車上還有刀,遲早是恐怖情人」、「這樣就開打的未來老公,真的沒問題嗎?」,
留言問女方「確定還要交往?」。(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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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 問題來了

當您看到自己心愛的女朋友
跟你不認識的人有說有笑談笑風生
請問單兵該如何處置?


聞口令
關保險 收槍收腿 提X快跑前進
至前方店門口處 三至五步 迅速臥倒 出耳偵查!! (笑

請提供您直覺的選項 或是加以補充
今晚你選哪一道? 兜機!!  ╮(╯∀╰)╭  (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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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2242zz 發表於 2016-11-8 11:49 AM

反正我不適合她,也沒能力逗她笑開懷,只能給妳我最後的祝福,單身是命。{:38:}

long540915 發表於 2016-11-8 12:35 PM

我認為每個人都有交朋友的自由與權力,
朋友沒有男女之分,只有交情的深淺,
幸運成為男女朋友只不過是你比別人更了解他、愛護他而已,
發現女朋友與其他男孩子聊天,也許純粹只是朋友寒喧而已,
也有可能是跟同事或客戶見面商談業務之類,
所以基於愛護的心凡事都必須先查清原由,
切勿醋性大發被眼前的景象所蒙蔽,
一時的衝動妄為而造成終身的遺憾,
社會上有很多悲劇往往都是因為一時的疏忽所引起的,
希望大家能夠引以為戒~~...<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mulderfo 發表於 2016-11-8 12:48 PM

說好聽的是這男的夠愛女友,愛到如法忍受她跟自己以外的男人開心的笑...只是,萬一這個男友看到女友跟自己的父親也開心的笑,是不是也要打爸爸,這就真的有可能喔...
不懂得控制自己情緒的人,也不知道要先查清楚再決定要怎麼處裡的人,不會是個值得託付終身的伴侶,不管是不是要以結婚為前提。就算要當朋友,我,也會怕,好嗎?哪天沒準拳頭就是賞我,刀就是砍我...
這種熱血方鋼的血性人士,我可能承受不住他的熱血澎湃...我,虛不受補!
抱歉,絕對不聯絡!...<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死之夜 發表於 2016-11-8 12:50 PM

本帖最後由 死之夜 於 2016-11-8 12:52 PM 編輯

當然直接問清楚啊

而且新聞的情況是已經約好了,除非要惡意分手,不然會如此犯蠢帶外遇對象給人看?

人都有自我交際,如果還要限制另一半只能對自己笑,那未免也太痛苦了點,那不叫愛,叫自私,只把對方當自己所有物而已

其他感同三樓

PS.女友該感謝她爸讓她認清自己男友是恐怖情人,還不快逃?<br><br><br><br><br><div></div>

Optimistic0622 發表於 2016-11-8 01:30 PM

我個人真的認為是靜觀其變阿,而且只是聊得很開心 只是在聊天,一般情況下那真的只有認識的長輩八,當下的一時衝動真的會對女友的親朋好友感到很傻眼,好感度降低。

濛濛細雨 發表於 2016-11-8 11:15 PM

本帖最後由 濛濛細雨 於 2016-11-9 12:29 AM 編輯

哪有人不分青紅皂白的揍人   自己本身的修養就有問題了
看到那種場景   圓滑的人    看到桌面有什麼飲料或是酒   
敬酒  閒話家常   探口風   這不是很簡單的事情   搞的那麼複雜
這下窘了   起衝突的是未來的岳父大人
有誰敢把女兒嫁給他   
這種男人通常都是恐怖情人   是顆未爆彈    控制力超強的
不合他的意   大概就是拳打腳踢
所以啊   趁此次看清男人的真面目    儘早離開
改天不會只是拉離開   而是魂斷異處
正常人車上怎麼可能會有西瓜刀    又不是攤商
更加確定   這個人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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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1234563 發表於 2016-11-9 01:44 AM

先觀察情況 臉色 與狀態 對方是否有不良意圖
不太對的時候出手干涉 了解事情經過
沒搞清楚狀況會讓事情變得更複雜

anthony91610610 發表於 2016-11-9 06:29 AM

本帖最後由 anthony91610610 於 2016-11-9 06:29 AM 編輯

這...早早分手算了吧!該說不幸中的大幸嗎?提早發現對方是有問題的!

不然真的就是應驗愛情的盡頭就是婚姻墳場!好家在還沒結婚......

如果我是女的選對象是要有肚量和有腦袋的男人,這種不分青紅皂白的未爆彈扔了吧!



zzz123231 發表於 2016-11-9 06:54 AM

先觀察一下吧
這男生的佔有慾也太強了 女友跟別人聊天聊得很開心也不行嗎
真的不放心就直接問女友就好啦<br><br><br><br><br><div></div>

b8744021 發表於 2016-11-9 08:36 AM

先觀察狀況吧  看是聊什麼話題吧
不用一上來就生氣吧  那樣對自己也太沒信心了

dunk14 發表於 2016-11-9 09:08 AM

成熟一點的作法, 就是很大器地過去自我介紹
順便也宣示一下主權「我, 是她男朋友!!」
其實我對這個議題沒太大的興趣
動手打人本來就不對, 於法不容
我倒是對這個「社會秩序維護法」很有意見
在車上搜出西瓜刀, 是啦!!
是沒有很直接的事證證明是要用來行兇
搞不好人家開水果攤的, 要買回去店裡切水果
但是, 這個「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裁罰又是如何?!
繳交幾千塊的罰單就沒事? 還是根本查無事證, 無罪開釋?
對於這些暴力相向, 或者以被害人的角度來說, 「社會秩序維護法」到底保護了我們什麼?!
每次看新聞, 我覺得都在看古惑仔一樣
前幾天才看到一則, 在樹林一帶的滋事分子, 帶頭的是18歲的什麼堂的
新聞就開始大肆報導他的豐功偉業, 什麼連自己爸爸開的店都敢鬧事
18歲就當上竹聯威武堂堂主, 又是斷人腳筋又砸檳榔攤又射信號彈, 怎樣又怎樣的
儼然是造神, 是吹捧他的豐功偉業, 這樣的新聞對於社會大眾有什麼實質意義?!
就跟這個打未來岳父的男子一樣, 新聞報導的目的是?????
新聞報導貴在即時性, 貴在真實性!!
看過太多太多了, 鄭捷是, 殺害女童的王什麼不也是
開始起底, 連學生時期的同學也沾光受訪, 哇塞!! 很風光吼!!
這就是台灣的新聞自由, 這就是台灣特有免費的宣傳, 一夕成名的絕好機會
不是應該把所有新聞的重點擺在落網後的懲處是什麼!! 付出的代價是什麼!!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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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ja2695 發表於 2016-11-9 04:11 PM

這樣的男人心胸狹小~
結了婚才是地獄的開始~
能這樣早點分開才真要感謝~
都知道是女朋友約的大方點去自我介紹打招呼~
這樣不是很好嗎~

snri 發表於 2016-11-9 05:56 PM

太衝動了,至少也應該要問一下吧!基本察言觀色都沒有!此子不可取也

cchenjung 發表於 2016-11-10 10:02 AM

這真的很白癡阿
而且都是約好的攤子了
這個男人不適合託付終身阿<br><br><br><br><br><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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