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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惡劣 金錢豹酒女3度酒駕 撞死烘培新秀][蘋果日報][2017年11月15日] [打印本頁]

作者: jenkhuang    時間: 2017-11-15 06:03 AM     標題: [惡劣 金錢豹酒女3度酒駕 撞死烘培新秀][蘋果日報][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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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主題】:惡劣 金錢豹酒女3度酒駕 撞死烘培新秀
【新聞出處】:蘋果日報
【發布日期】:2017-11-15
【文章內容】:
惡劣 金錢豹酒女3度酒駕 撞死烘培新秀

【連線報導】惡劣至極!在台中市金錢豹酒店上班的顏姓女子,已有兩次酒駕前科且被吊銷駕照,昨天凌晨竟然第3度酒駕闖紅燈,撞死頗有名氣的烘焙新秀陳育邦,還肇事逃逸,並一度謊稱車子是別人開的,被警方拆穿後,顏女坦承因怕酒駕被逮坐牢才肇逃說謊,警方偵訊後依酒駕致死等罪嫌移送,法院裁定收押。喪子的陳父流淚感嘆:「兒子辛苦工作卻落到這種下場,真是欲哭無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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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妃烘焙坊老闆陳育邦(右圖,翻攝臉書)機車被撞得嚴重毀損,陳男傷重不治。黃士航攝
警政署統計,去年全年酒駕死亡95件、102人;今年1到9月酒駕死亡56件、58人。警方調查,肇事女子顏子娠(34歲)平時在金錢豹4樓金山酒店上班,花名「瑋瑋」,曾有3段婚姻、育3子,父親開工程行,顏女肇事賓士車為2012年份C250,新車價格約249萬元,登記在母親名下,死者陳育邦(32歲)是法式甜點專賣店雅妃烘焙坊的老闆,臉書粉絲團有1萬5千人追蹤,是烘焙界的明日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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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豹酒女顏子娠曾兩度酒駕被抓,昨又酒後飆速撞死人。翻攝顏女臉書
肇逃謊稱是乘客
昨天凌晨1時許,陳男騎車到大賣場購買烘焙器材,回程經西屯路、文心路口,被顏女開車撞上,陳男當場被撞飛,機車四分五裂,連前叉都被撞斷,可見撞擊之猛烈,陳送醫不治,顏女則肇事逃逸。警方獲報在600公尺外的路口找到肇事賓士車,發現顏女坐在副駕駛座,同車李姓(25歲)、林姓(29歲)男子坐路邊。3人推稱肇事駕駛是綽號「小胖」男子,肇事後棄車逃逸。
但警調閱監視器發現,只李男、林男下來推車,未發現「小胖」,顏女才坦承是肇事駕駛。她酒測值是超標的0.46毫克,車內還搜出5公克K他命,訊後將顏女依酒駕致死、肇事逃逸罪送辦。
警方查出,顏女前年10月曾酒駕自撞電線桿登上媒體版面,後被判刑6月,去年又因酒駕被查獲,今年5月起被監理單位吊銷駕照。顏女供稱,因害怕第3次酒駕被逮恐入獄服刑,才會串通說謊。兩男供稱,他們開賓士車去接乾姊,乾姊有酒意仍堅持開車,不料才開不到2分鐘就闖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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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育邦父親談到兒子慘死,掩面痛哭失聲。翻攝畫面
目擊者:時速160
據酒店幹部及公關說,公司在店小姐,一般都有10餘萬元收入,業績前3名有30餘萬元收入,但顏女是經紀人帶的小姐,非在店小姐,看出勤天數,收入較少。
警方表示,該路段限速50公里,目擊者描述,肇事賓士車時速至少160公里,連闖2個紅燈後撞上騎士,還一度打滑蛇行,回穩後直接逃逸。物理老師謝孟翔說,以賓士車連人約1750公斤、機車連人約200公斤,以時速160公里撞擊時間0.5秒的瞬間力道約400公斤重,相當10台電冰箱壓身上。
陳父昨說:「肇事女子開得很快,誰都躲不過這一劫!」說完後就趴在櫃子上痛哭,令人鼻酸。陳母哀傷說,兒子才剛做出點成績,希望穩定後能再開其他分店,沒想到一場車禍全夢碎。
顏女母親昨到警局探視女兒,顏女立即下跪抱著母親痛哭說:「怎麼辦?」顏母安慰她:「遇到了就要面對。」警方強調,為防制酒店小姐酒駕歪風,將在金錢豹酒店前酒駕臨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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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育邦開店後,每周二還回到夜市擺攤。翻攝臉書
「應速連坐開罰」
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秘書長林美娜說,已有立委提案修法,對酒駕者的同車乘客處以罰鍰,並在立院完成一讀,應盡速通過實施。網友痛罵對酒駕累犯應處鞭刑並「關到死」。
律師林瓊嘉說,顏女酒駕撞死人,最重可處10年徒刑,肇事逃逸最重可處7年徒刑,同車男子恐成幫助犯,最重可處7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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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女肇事的賓士車,正面全毀。黃士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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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肇事的顏女(中)和同車的兩名乾弟弟被帶回警局。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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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叉噴飛 機車前叉斷裂輪胎噴飛,距肇事路口(箭頭處)相當遠。黃士航攝
酒駕頂罪逃避刑責案例
2017/09/02
高雄市30歲李姓男子酒後駕車與轎車擦撞,李男急電未喝酒許姓友人前來頂罪,警員告知利害關係,李男才坦承犯行,被依公共危險、偽造文書罪嫌送辦
2017/03/28
屏東38歲張姓男子酒駕擦撞另輛轎車。張男打電話叫父親頂罪,被警方眼尖揪出,訊後父子被依頂替罪、公共危險罪送辦
2017/03/12
台電外包商程保源酒後駕BMW載兒子,在台中市撞死騎士,竟叫兒子頂罪,警調監視器拆穿,依公共危險等罪將父子送辦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個人觀點】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有看到的想想看 鞭刑是不是可以考慮 沒痛過的人 怎麼會知道痛啊 說說您的看法喔 .....


作者: godtree    時間: 2017-11-15 07:52 AM

支持鞭刑。。。不下重刑不足以遏止歪風
立委是人民選出來的,背離民意就用選票制裁
作者: nrincj741    時間: 2017-11-15 08:14 AM

關到死吧
三度酒駕
什麼理由也說不過去
作者: hayden2010    時間: 2017-11-15 08: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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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ehyuktonyfox    時間: 2017-11-15 09:07 AM

支持酒駕鞭刑!!! 罰錢和吊扣(銷)駕照根本不痛不癢!!
別人家的孩子都死不完嗎?
作者: songyu106    時間: 2017-11-15 09:37 AM

明明每個人都知道酒駕是違法,但為什麼總是喜歡酒駕,因酒駕被判罰9萬還心生不滿,是要等到造成人命才會反思酒駕不對嗎.
作者: 永霸天下    時間: 2017-11-15 09:38 AM

反正台灣沒法律,別說撞死一個人,一群人也沒差啊?了不起判個十來年,坐上五六年就可
假釋出獄了,不是嗎?

鞭刑?有用嗎?打個一萬下養個一年也會傷好,有意義?直接抄家滅族吧,有一百人殺一百
人,抄收得家產全拿去補貼遺族,反正酒駕者都不在乎他人的小命了,那何需珍惜酒駕者的
家人狗命

真這樣做,看誰還敢違規!只是,當官員都帶頭幹這種事時,不可能會有這條法律。要不然
台灣的官員早死光了!
作者: joe16811    時間: 2017-11-15 10:19 AM

為何不在這些地方設路檢.明知道這地方一定會有人飲酒.至少也可產生嚇阻效用.
3度酒駕...那駕照還有效?
作者: a6811252000    時間: 2017-11-15 10:23 AM

酒駕致死我很贊成直接死刑定讞不用再浪費資源  都說了喝酒不開車 這已經是蓄意殺人 所以法律應該修 不然被害人人權怎伸張 這樣也不用怕那些有錢人酒駕致死後想用錢解決  至於肇事的除了死刑外 財產強制扣押拍賣 賠受害人家屬1500萬 不是人判死就好  還要強制賠 可惜台灣法律做不到  現在已經不再是殺人償命天公地道了......現在是殺1-2個也不會死 頂多無期浪費資源去養
作者: easachang    時間: 2017-11-15 10:42 AM

犯案後態度不佳又是累犯
顏媽出來說沒錢卻又錢買車.............酒駕直接判死
作者: macoch    時間: 2017-11-15 11:12 AM

我的同學 母親就是酒駕的撞死的
所以
我支持引進鞭刑
像這樣撞死人的酒駕累犯 鞭到死好了!!
作者: zogol    時間: 2017-11-15 11:15 AM

沒事的啦,台灣的酒駕刑罰沒有人會怕的。
作者: 預約    時間: 2017-11-15 11:38 AM

又是酒駕,是怎樣,長得正也要罰
作者: maersk666    時間: 2017-11-15 12:05 PM

這酒店小姐真的太誇張了啦~~應該關個20年啦!!
作者: kumanest    時間: 2017-11-15 12:10 PM

有些人就是不怕   喝了又上   悲劇發生已經無法挽回
作者: gogosp    時間: 2017-11-15 12:12 PM

我個人覺得對於有酒駕的人應該要判重刑呀,光是罰錢了事對於有些人來說不痛不癢呀!



作者: smoltz_yeh    時間: 2017-11-15 12:29 PM

這種人已經無藥可救
出來只會造成更多的家庭破碎
還是讓這種人永遠消失在社會吧
作者: qaz123plm321    時間: 2017-11-15 12: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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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sop7749    時間: 2017-11-15 01: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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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yoandgto    時間: 2017-11-15 02:22 PM

那麼多酒駕撞死人的案例..
宣導多次也不見成效..
是否該將刑責加重呢?
而不是賠錢、吊銷駕照..等,這種輕的刑責呢?
作者: ctp0836449    時間: 2017-11-15 03:05 PM

故意殺幾個人都不會判死刑,酒駕撞死人搞不好判個緩刑
就算永遠不得考照,一樣無照酒駕反正有沒駕照也沒有什
麼差別,頂多罰錢了事,然而可能連罰款都不用繳,超過追
繳年限一筆勾消.(因為名下無財產,無所得),肇事者一樣
吃香喝辣的開名車這個國家能耐我何>>
國家鼓勵犯罪制度殺人

作者: evleyn22    時間: 2017-11-15 03: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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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31039    時間: 2017-11-15 04:14 PM

真的很慘,已經多次犯案,結果法律也沒輒,畢竟受害者不是大官嘛
作者: Chiku_RunRun    時間: 2017-11-15 04:21 PM

聽說她老媽還說「我女兒也很可憐」???

雖然我知道罵髒話很沒水準,但我這次不想語帶保留,版主要扣分刪帖我也沒有怨言








幹你娘老嘰掰是在可憐三小?

妳女兒酒駕罰不怕的,這次撞死一個人妳知道嗎?

一條寶貴的人命就這樣毀在妳生出來的破麻手裡妳知道嗎?

好膽敢酒駕就不要推到不存在的人身上啦,還坐到副駕駛座是哪招!??

破嘰掰賤女人下十八層地獄我還會放鞭炮慶祝啦!!!

覺得「牠」可憐是吧?那妳也下去陪她啊!?

補充內容 (2017-11-15 04:36 PM):
明知道女兒前酒駕前科被吊銷駕照,還把車子借女兒???

看來真的是有什麼樣的家長教出什麼樣的混帳!!
作者: Feather810427    時間: 2017-11-15 04:31 PM

      我支持重罰,立委應該要重視酒駕問題,這個現象在台灣一而再再而三發生,酒駕已經奪取很多無辜性命,為了保障人民安全,一定要更嚴格法律與取締。
作者: fhc0612    時間: 2017-11-15 04:32 PM

本帖最後由 fhc0612 於 2017-11-15 04:34 PM 編輯
joe16811 發表於 2017-11-15 10:19 AM
為何不在這些地方設路檢.明知道這地方一定會有人飲酒.至少也可產生嚇阻效用.
3度酒駕...那駕照還有效? ...


你要去問 當年的民進黨  自己去搞大法官釋憲  要求不能在路上設路障 每一台車攔查   只能針對可疑車輛盤查 X你娘哩 誰知道哪一台可疑  還有更瞎的 我要趕上班 你這樣每台攔查我上班要遲到了  這些人好像都裝傻    你不知道早期的抓法嗎?   早期是派便衣到喝酒場所門口盯哨   確定喝酒的 上了駕駛座 發動開車馬上呼叫制服員警 下一個路口逮人  百分百中      沒有一個能跑的掉    然後店家生意就變差  

去跟立委施壓  這樣怎麼做生意    當年沒捷運  除了大台北還比較有車可以搭  外縣市 叫車很難  有些人很省 去喝酒還要自己另外花錢搭車    誰理他哩   就是這樣來的
作者: 阿拉丁    時間: 2017-11-15 07:33 PM

長的這樣也能當酒女,我對酒女的幻想破滅了!

拜託,賺那麼多錢還對整形吝嗇嗎?
作者: irenelo66    時間: 2017-11-15 07: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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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G0824    時間: 2017-11-15 08:08 PM

真的很扯,他老媽還想打悲情牌說她多可憐,還沒錢賠,
不會把房子,車子賣掉來賠嗎,絕對不要同情她們.
作者: zaq388    時間: 2017-11-15 08:22 PM

又是一個好人不償命禍害遺千年的故事,再這樣放任酒駕,好人都要死光了
酒駕和性侵是我覺得最該重罰的,因為不可能有「過失」的問題,總不會聽到有人不小心酒駕或不小心性侵吧!
其中性侵還有可能是被仙人跳栽贓的,但是酒駕......總不會說是被旁人推上駕駛座逼著酒駕吧
我想沒有人這麼喜歡搭酒駕司機的車
作者: laokung3    時間: 2017-11-15 09:11 PM

金錢豹到底是在幹嘛的阿 光天化日之下也太高調
作者: s3620731    時間: 2017-11-15 09:21 PM

知道為什麼一直不修法嗎?
因為廢物垃圾立委自己也在酒駕
作者: killer00132    時間: 2017-11-15 09:38 PM

支持酒駕就是要被鞭刑
作者: fp557s    時間: 2017-11-15 09:38 PM

實在是令人無言了,酒駕真的要重罰,去酒店要繳富人稅啦。
作者: UKSAS101    時間: 2017-11-15 09:38 PM

真的太令人生氣了!!!
酒駕還想博取同情,根本蓄意殺人!!!!!

作者: brendan11    時間: 2017-11-15 09:41 PM

這人真的是太惡劣了台灣法律只罰錢有錢人根本不怕..酒駕都還是一堆阿
作者: joe36547    時間: 2017-11-15 09:44 PM

台灣已經有那麼多人慘死在酒駕者的手裡,到底要如何才能阻止悲劇一再的發生。
作者: apulu0507    時間: 2017-11-15 09:45 PM

有能力解決的人不想解決呀...

因為他們也有可能會有這種情況,所以當然不會讓自己下不了台階了。
作者: 天地零式    時間: 2017-11-15 09:46 PM

關十年?
太少了啦!
直接判死刑啦!
這樣別的喝酒的酒鬼看到保證不敢酒駕
用這招比較有効啦!
作者: shineasy    時間: 2017-11-15 09:47 PM

再不趕快想法子遏止酒駕,這類新聞只會越來越多,光這幾天就至少兩起了
證明很多人還是不怕,會喝的還是會喝,大家都心存僥倖啦
真的是酒駕殺人,社會上的不定時炸彈
作者: god92134    時間: 2017-11-15 09:54 PM

都想賭運氣 之前自己酒駕自撞還學不會教訓
這下好了 撞死人 出大事了 愚蠢又不負責任
準備接受制裁八
作者: poison5    時間: 2017-11-15 09:54 PM

酒駕罰錢了事,對於許多愛喝酒的人根本沒在怕
酒駕事件天天都可從電視新聞中看到
如果再不有好的對策 無辜的受害者會越來越多
作者: youngeye640121    時間: 2017-11-15 09:57 PM

一個對自已人生不負責的人,毀掉另一個認真努力的生命,
對於酒駕,法律總是保護加害者人權,而被害者的命都不是命啊!
也難怪最近有提議要鞭刑,但繞了一圈,最終又是人權問題,使鞭刑一事變不可行~

作者: haruc    時間: 2017-11-15 10:07 PM

電視上新聞看到不想看,白髮送黑髮人...這女的如果還輕判,台灣的法律可以宣布死亡.
作者: abelyang27    時間: 2017-11-15 10:13 PM

其實我看的很無感,不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
台灣對於這些事情一直都是治標不治本。有錢沒事,沒錢去關一下就好了。
所以我們到底解決了什麼問題?
作者: 陳立軒君    時間: 2017-11-15 10:19 PM

酒駕本來就是不對的行為,不但害人害己,我覺得應該要提高喝酒的成本,調漲酒稅的抽成率來減少買酒的限制
作者: cchjack    時間: 2017-11-15 10:25 PM

酒駕,毒駕一律鞭刑,一個月一鞭!亂世用重典有錯嗎?
作者: cafeturtle    時間: 2017-11-15 10:42 PM

台中計程車不好叫嗎? 不懂在想甚麼
作者: tomas6978    時間: 2017-11-15 10:52 PM

等有大官或立委給酒駕撞到之後新聞有出來
那大概有50%機率會修法
另外那50%機率是大官或立委怕抓到自己酒駕
作者: A127cc123    時間: 2017-11-15 10:53 PM

大家都搞錯對象了吧 從頭到尾就是執法不力(法官) 保障壞人就是我們高官的論點 平民百姓死多少誰在乎 酒駕就是關(2年不緩不減)就是重罰(500萬以上) 酒駕一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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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罰無用? 請問現在有重罰過嗎 沒嘗試過就否定 輕罰(現在)之下 有改善嗎 對人的法律卻不懂改變修正只是加速國家更爛而已
作者: 諾于    時間: 2017-11-15 10:54 PM

人渣...
真心支持鞭刑,然後關到死這件事咱家比較不認同,除非囚犯們可以自力更生不用花納稅人的錢
不然咱們辛苦賺錢養這些罪犯幹嘛?
作者: PVC149    時間: 2017-11-15 10:56 PM

加重法則永遠不會立法通過
因為很多民代諸公們,也常常酒駕啊.....
作者: jeff78    時間: 2017-11-15 11:02 PM

這些人真的不怕呀,三次酒駕,還有多少次沒被抓到的呀
作者: aa2406    時間: 2017-11-15 11:07 PM

這樣場景一再上演
執政者雙眼難道都被金錢蒙蔽了嗎......
趕快遏止這種歪風制訂重刑吧.......
作者: 狼王3    時間: 2017-11-15 11:29 PM

建議台灣的酒駕處罰可以參考國外的法律,台灣對酒駕法律懲處和國外相比似乎太輕了。
作者: s8653009    時間: 2017-11-15 11:36 PM

為啥都這麼久了...立委們怎都沒行動? 難道是因為他們也是酒駕群?

明明這種東西只要加重刑責(只要酒駕撞到人就算"蓄意"傷人&殺人)

再好好宣傳一下就很有效了啊
作者: esinti    時間: 2017-11-15 11:47 PM

台灣的法律
都在保障壞人
作者: ufoantho    時間: 2017-11-16 12:25 AM

無論是什麼罪刑
我們的法律對於累犯總是沒有好法可以治
酒駕、性侵、家暴、竊盜、勒索~~~都依樣
作者: 344446321    時間: 2017-11-16 12:36 AM

他媽媽還說她很可憐....(最扯的可憐事蹟就是他之前酒駕闖禍賠了大錢)
但是描述的這個人平時就是不負責任.(說他要養女兒,結果她女兒都丟給家人照顧.)
我覺得關進去就不要再放出來了
作者: 不可思議的少年    時間: 2017-11-16 12: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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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ckyboy1985    時間: 2017-11-16 12:43 AM

本帖最後由 jackyboy1985 於 2017-11-16 12:47 AM 編輯

我只能說幹你媽的人權
幹你媽的酒駕
鞭刑幹嘛 直接槍斃就好
鞭刑還要浪費醫療資源
直接他媽的一顆子彈一了百了
肏 今天不修法
想也知道是哪些人在他媽亂搞 政客跟那些假人權團體
今天在LINE的新聞裡面還看到某個人權白癡說死者難道不用負責嗎?肏
幹你人權團體 

作者: hbzncu    時間: 2017-11-16 01:32 AM

我們的法律是不是對於酒駕懲罰太輕了,竟然讓她三次酒駕還能開車!
作者: 潔萱    時間: 2017-11-16 02:01 AM

我覺得.....酒這種東西應該要列為禁品跟毒品是一樣的,如果抓到有帶酒在身上就應該要馬上抓去關,不然酒駕天天上演,酒雖然喝了會醉,但是就是不能開車,偏偏就是有人要開,何必呢?害人又害己。
作者: p55c    時間: 2017-11-16 02:44 AM

可以關到他掛點嗎?
放出來又會害死人
作者: freedomx10akl    時間: 2017-11-16 03:17 AM

酒駕再不死刑

我看對岸還沒打過來台灣人就先被自己人撞死了

不過不可能 畢竟最愛酒駕就是操控法律的人
作者: jommy257    時間: 2017-11-16 03:33 AM

酒店小姐直接說就是妓女就是婊子,關到死還要養牠到死,不如鞭到死
作者: j19890224    時間: 2017-11-16 04:04 AM

本帖最後由 j19890224 於 2017-11-16 04:05 AM 編輯

政府的失職阿 政府未盡到懲惡揚善之職
反倒獎勵那些虛偽邪惡之人
這種三度酒駕 根本沒救了
之後關出來 還是一樣
支持二度酒駕 鞭刑 並在額頭上烙印如酒駕致死 直接判死刑 因為這根本就是隨機殺人阿

作者: wange88    時間: 2017-11-16 08:44 AM

除了喝酒.是不是還吸了毒.羈押期限到.是不是又交保了
作者: dunk14    時間: 2017-11-16 11:07 AM

這就是台灣的悲哀酒駕拒檢, 罰錢了事
酒駕遭逮, 罰錢了事
吊扣駕照, 無照還不是照開, 反正也不會被攔查
吊牌也沒差, 用老媽的人頭再買一台就是了
上述加總多少錢, lexus賓士撞爛都不心疼了, 罰錢罰鍰, 切.....本小姐根本不放在眼裡

作者: ymc123    時間: 2017-11-16 12:00 PM

以後這種故意犯罪者都應強制按月賠償被害者或家屬一定金額如沒賠償者強制服牢役在監獄強制工作賺錢賠償一日不做一日沒飯吃
作者: jacky0606    時間: 2017-11-16 03:57 PM

這些人就是不怕..
死別人自己免死..
所以喝了在上
作者: 海上的風    時間: 2017-11-16 04:00 PM

沒用 台灣人民不不是人  只是數字 所以政府不在乎

發生這麼多次 也只是罰錢 或關個幾年 表現好就提前出來

想改善 早就改了 每次看到這樣報導 只能說 政府死都不想改變 人民 也只能每天祈禱自己出門要小心

作者: shinosakii    時間: 2017-11-16 04:05 PM

這種人真的很該死 為什麼要喝酒飆車 被撞的無辜到不行 人家做麵包做到有一點成就 要多久 這女的實在很劣質 送去關十年
作者: ds2007    時間: 2017-11-16 04:15 PM

提議男生用鞭刑,管他休克還是三鞭,屁股爛了最好
女人就採取無限輪姦內射中出制,幹到昏倒翻白眼為止,然後澆盆水<尿>醒了繼續姦對bitch就要這樣
讓那些人知道甚麼叫地獄,如果死後沒地獄,那麼地獄就由我們自己創造
在鬼島,講三小人權,人權是這樣用的尼
難怪鬼島社會案件世界多,島那麼小卻那麼鬼島
作者: HuNg7664    時間: 2017-11-16 04:32 PM

珍的是太扯了
趕快開發邊行拉
作者: z2211563a    時間: 2017-11-16 04:39 PM

酒駕的缺點就是不能判死刑,因為死刑為最重之刑罰
只會為犯罪者壯膽,如遇到不服取締該如何辦理
千萬超跑一陸狂撞,撞到誰誰倒楣,反正他一死了之
不管他做甚麼都是死,但是只要逃掉,就能活
有誰敢去取締他
作者: moothy    時間: 2017-11-16 04:43 PM

可以撞到機車都解體了
撞擊力真的很驚人說

酒駕真的害人不淺
希望大家可以引以為鑑啊
作者: winter070    時間: 2017-11-16 04:43 PM

我不支持鞭刑。但是支持勞改!勞改可以替國家賺錢跟解決勞力不足的問題!
作者: zara0512    時間: 2017-11-16 04:54 PM

時速160真的是撞到人才發現撞到的吧…
作者: zara0512    時間: 2017-11-16 04:55 PM

預約 發表於 2017-11-15 11:38 AM
又是酒駕,是怎樣,長得正也要罰

哪裡正了…這樣的等級在酒店……很難生存的吧…
作者: d100166650    時間: 2017-11-16 05:43 PM

關死她 關死她 沒甚麼好講的 破壞人家家庭的人
作者: moneyleon    時間: 2017-11-16 06:12 PM

唉,這個政府目前應該只關心時區要不要改,這種真正與民生相關的事先放一邊吧
作者: 賢狼赫蘿    時間: 2017-11-16 08:09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wangminyuan    時間: 2017-11-16 08:13 PM

這種人只要賠錢了事, 也不用關就會繼續在社會上酒駕肇事的,
作者: tw299916    時間: 2017-11-16 08:14 PM

台灣法官對酒駕太寬容了
就算法律定的在嚴苛,到法官手上也是輕判
酒駕累犯,吸毒累犯,都有教化可能????
公開上網直播鞭刑,才能起到嚇阻作用
作者: lovepiuy    時間: 2017-11-16 08:17 PM

又是酒駕的~是罰不怕嗎~~~~
作者: F522662266    時間: 2017-11-16 08:37 PM

要用鞭型 亂世用重典喔!!
作者: b05091219    時間: 2017-11-16 08:44 PM

酒駕關一關好嗎? 罰錢? 有錢的沒差 沒錢的不付 有罰跟沒罰一樣
作者: 孤獨※    時間: 2017-11-16 09:47 PM

關到死吧有些人就是不怕   
悲劇發生無法挽回
作者: kgbl    時間: 2017-11-16 09:59 PM

要能做到一命換一命才能獲得正義公理,老是在討論罰則太輕是沒意義的~
作者: toogt    時間: 2017-11-16 10:03 PM

標準的媽寶+死三寶! 關死她啦!
作者: jacky2608762    時間: 2017-11-16 10:05 PM

立委和議員都在酒駕了,不可能修法的
作者: westpoin    時間: 2017-11-16 10:06 PM

酒駕就是嚴刑峻法來處理阿 為什麼不處理!!
作者: 萬龍霸    時間: 2017-11-16 10:20 PM

支持鞭刑~重刑遏止歪風

作者: curryon    時間: 2017-11-16 10:24 PM

就用這個案例再加強「鞭刑」的可行性吧!
作者: j91825    時間: 2017-11-16 10:24 PM

對於這樣的犯罪行為,就必須處以重刑,
一而再,再而三的放縱,只會發生更多悲慘的事件
作者: tsao811225    時間: 2017-11-16 10:25 PM

台灣對酒駕的處刑太輕了,才會有人一犯再犯,不能殺雞儆猴。
作者: zpaubnduta    時間: 2017-11-16 10:37 PM

台灣就是要有鞭刑。請人權主義者去關心受害者的人權,而不是只關心加害者的權益。
作者: jessicmmee    時間: 2017-11-16 10:40 PM

已經喝了酒還開車
這更本是蓄意傷人!!!
還第3次
又說謊
乾脆直接死刑好了
作者: 小馬ㄧㄝ    時間: 2017-11-16 10:45 PM

在台灣就是,喝了再上
開賓士喊沒錢,這就是現在的社會
出事了就找媽媽,關久一點吧,拜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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